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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想都痛。

他还记得上一世,他自己要洗四个人的衣服,爸妈和七岁的弟弟,南方外面湿冷,也没有热水,热水是一家人要喝的,不能拿来给他洗衣服,而且他要洗的衣服很多,那一壶的热水也不够。

所以他就只能在刺骨的水里一件一件搓着,搓的几根手指头都红了,然后时间长了就变得又痒又痛,还肿得好大,说是得了冻疮。

听村里的老人说,有一户人家就是脚上冻疮太严重,然后坏死截肢了的。

他当时吓坏了,生怕自己两只手坏了会被截掉。

但又想如果截肢了是不是就不用干活了,爸妈应该不会因为这样就把他丢了吧,应该不会吧……他没了手,还有腿,还可以干别的。

不过阮稚眷的手还是保住了,因为弟弟怕冷,家里弄了个小炉子烤火,他每次洗衣服就会悄悄搬到离火炉不远不近的距离。

因为他不能跟弟弟抢,不然会被爸妈赶出去,但就是这样也总好过在外面挨冻。

只是后来每年冬天他手上的冻疮就又会犯。

因为他还是要洗衣服、干活,所以他的手就变得又粗又干裂,黑红黑红的,像个木头棍子一样。

哪像现在这样,养的白白嫩嫩的。

阮稚眷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,美滋滋吃着桃子,从柜子上拿过来擦脸的雪花膏,挖了一手指,然后涂在自己的手和脸上,立刻就变得香香的。

“吃饭。”

十分钟的时间,周港循做了白米粥,给阮稚眷热了两个奶味馒头,自己热了个普通的粗粮馒头,拿了碟腐乳,就着吃。

阮稚眷把桃核啃的干干净净,丢到垃圾桶里,挪了下屁股,就从沙发坐到了餐桌旁。

出租屋的空间有限,所以一般吃饭的时候才会把餐桌拿出来,通常阮稚眷自己吃饭就直接在矮茶几上。

餐桌是之前的住户留下来的,一个可以折叠的木桌。

就是上面有几块擦不掉去不掉的暗色斑块,还有股不好闻的味道,阮稚眷每次用桌子都很不喜欢。

事实证明,周港循也很嫌弃,手臂放的地方要么特意避开了那些染色的位置,要么干脆就不放在桌子上。

周港循吃的很快,不到五分钟就吃完,去工地上工了。

阮稚眷手里的奶馒头才刚受了个轻伤,解剖撕裂伤。

他看着紧闭的大门,将细致涂完腐乳的两半馒头合上压实,边吃边吐槽道,“他吃那么快,胃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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